各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表彰、奖励和帮扶。现启动2024届奖励申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条件、适用范围、标准及政策
详见《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管理办法》(附件1)。
二、奖励申请流程
(一)申请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2024年6月15日前(第一批)提交申请。如因毕业时间、三方协议签订时间等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 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将于秋季学期(第二批)开放补充批次申请渠道,请后续关注相关通知。
(二)申请流程
1.填报申请
本奖励申报采取申请审核制。由拟申报奖励的毕业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网
(https://career.bnuzh.edu.cn/web/Index/index),参照填报指南(附件2)提交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三方协议电子扫描版照片。
2.提交征文
提交字数不低于1000字的西部基层就业征文(word版),文件命名为“姓名-院系-西部基层就业征文”,发送至邮箱91312014122@bnu.edu.cn,内容为选择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原因、心路历程、未来展望等(排版格式详情见附件3)。
3.申请审核
申请提交后将由学生所在书院与 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并发放奖励金。
三、其他相关说明
若申请人同时符合我校两种及以上奖励计划(如“四有好老师”启航计划奖励金),不能重复享受奖励金,奖励金就高发放。
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
0756-3683772(张老师:申报系统功能及账号密码)
0756-3621018(仇老师:申报政策及申报流程)
邮箱:91312014122@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6月4日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管理办法.pdf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申报2024届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系统填报指南【毕业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