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园区举办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政策说明会
2022/05/20

5月17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园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就业政策进行解读。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关于报到证

1 使用电子就业报到证

2022届毕业生原则上只签发电子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纸质报到证的,学校收集需求后报厅就业处打印。

毕业生遗失纸质报到证(含就业通知书),凭电子报到证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不再补办或开具纸质证明。

电子报到证生成后,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各单位自行办理打印)电子报到证,存入学生档案。

2 离校前相关服务

毕业生离校前暂未就业的, 按照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党(团) 组织关系随迁,不再办理"暂不派遣"手续。

3 往年未派遣毕业生

2006年至2019年已取得毕业资格但尚未生成报到证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结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也不含已制 定"升学"、"出国出境"派遣方案的毕业生)。

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处审核后生成报到证(2006-2018年的生成纸质报到证,2019年的生成电子报到证)。以上工作于2022 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4 出国出境按回生源地派遣

出国出境毕业生按回生源地派遣。毕业前申请出国、 出境毕业生的就业方案由学校编制(就业信息中的单位名称须用中文填写),按照回生源地进行派遣。

5 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就业方案

7月1日前 , 如已签发电子报到证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整其毕业时间,毕业时间在12月31日前的,就业工作部门须将其派遣性质报为"不纳入派遣方案",不签发报到证,取得毕业资格后当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可申请派遣,具体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6 升学不签发报到证

升学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已确定升学(攻读硕、博士)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关于就业信息

1 准确上报就业信息

2022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要按照"应报尽报"、"准确上报"的原则,把学籍数据"预计毕业日期"在8 月31日前的毕业生(不含港澳台生)纳入就业统计报送范围,  结业生的就业数据需上报。

完善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认真核实就业信息,确保毕业生个人信息安全和就业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状况。


2 加强就业信息核查

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 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明确就业信息填报主体责任,引导毕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对,完成个人就业信息上报,并由学校进行审核。


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自查,处理毕业生就业举报,杜绝就业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